各有关学院:
2014 年双专业报名工作已经结束,部分专业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结合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以生为本、量力而行”的原则,对 2014 年双专业报名学生进行选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人数调整
根据各学院师资力量、教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结合各专业报名学生人数,按照总量控制原则,现将各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如下:
学院 | 专业名称 | 原计划人数 | 报名人数 | 调整后计划人数 |
外语 | 英语 | 240 | 330 | 240 |
文法 | 法学 | 180 | 440 | 440 |
生科 | 生物技术 | 120 | 64 | 120 |
经管 | 工商管理 | 140 | 160 | 200 |
经管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40 | 119 | 200 |
经管 | 会计学 | 240 | 912 | 400 |
经管 | 金融学 | 210 | 708 | 400 |
经管 | 财务管理 | 160 | 165 | 200 |
体艺 | 音乐学 | 30 | 6 | 0 |
林学 | 林学 | 60 | 29 | 0 |
林学 |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60 | 18 | 0 |
二、招生选拔工作安排
(一)本次需要选拔的专业有会计学、金融学、英语,其它专业不需要选拔,报名学生直接录取。音乐学、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因报名人数较少,不再开设双专业教育。以上三个专业报名的学生,如需申请学习其它报名未满的双专业(财务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生物技术),本次一并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二)选拔方式
选拔方式:考试;
考试科目:大学英语、大学数学(英语专业仅考大学英语)。
(三)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27 日 10:20-12:00。
各学院于 2014 年 9 月 24 日到北校区到 1 号楼 305 房间领取学生准考证。
(四)试卷评阅
试卷评阅时间为 2014 年 9 月 28 日。
(五)成绩公示
试卷评阅结束后,于 2014 年 9 月 29 日-30 日在教务处网站公示考试成绩。
(六)录取
教务处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学生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结果于 10 月 1 日在教务处网站公布。未能录取的学生,需要改报其它专业的,于 10 月 9 日前向相关学院提交申请,由学院按考试成绩高低进行补录。
三、其它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组织程序,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开展;
(二)本次考试成绩作为选择的主要依据,凡未参加考试的,一律视为放弃修读双专业;
(三)各相关学院录取工作结束后,尽快落实本学期任务,督促学生交纳学费,学费标准不变。
教 务 处
2014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