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

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规定 

近期东北农业大学发生了学生、教师因为做羊活体实验感染布鲁氏菌病的严重事件,为我们农林院校实验室管理敲响警钟。针对此种情况,校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领导对实验工作做出重要批示:“实验条件必须具备,实验环节必须规范,实验程序必须标准”。为将学校要求精神落到实处,经学院认真研究,在全面落实学校和学院有关实验室制度和规定的基础上,特做规定如下:

1、实验指导教师是实验课程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

2、实验室针对学生实验要提供运转正常、合格规范的实验装备、实验试剂等实验用品。实验技术人员要做好实验前的准备工作,实验指导教师要做好课前的检查工作。

3、严禁学生在没有教师指导下单独接触使用有毒有害或腐蚀性易燃性药品、试剂,实验技术人员要及时对实验药品试剂整理归橱上锁,杜绝药品试剂等实验用品丢失现象的发生。

4、每门实验课程开始时,实验教师首先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学生在实验过程中要注意的有关安全事项,对没参加过安全教育的学生不得进入实验室操作。

5、在每个实验进行前,实验教师要对易发生爆炸、腐蚀、易吸入有害物质的实验步骤进行操作示范和提醒,确保每次实验的安全。

6、实验课进行时,教师要全程监督实验安全,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学生操作错误,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7、科研实验室负责人是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各实验室负责人要按实验室安全责任书执行相关安全要求。

资环学院

2011-9-7